按照《关于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通知》要求,为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,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。现面向洪绪镇公开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和数量
本次共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82人。具体岗位名称、条件要求、岗位数量见《2024年滕州市洪绪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范围和条件
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(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)、农村低收入人口、农村残疾人、农村大龄人员(45-65周岁)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、登记失业的16-24岁青年群体(2001年1月1日到2008年9月30日出生)和“二孩妈妈”。安置人员不得超过65周岁。
脱贫享受政策人口(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),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。
农村低收入人口,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。
农村残疾人,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。
农村大龄人员,45-65周岁(1960年1月1日至1979年9月30日出生)。
登记失业“二孩妈妈”,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且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 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。
三、安置程序
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安置,按照个人申请、民主评议、审核公示、县级审批等方式进行。
(一)报名时间: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
(二)报名地点:户籍所在地村(社区)
报名人员应持身份证、户口本(本人户口簿及“索引页”全部家庭成员,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的同时提供结婚证)、残疾证、低保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(3份),一寸照片3张到户籍所在地村(社区)进行报名。
报名人员需服从岗位安排,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安置工作全过程。
四、薪酬待遇和工作期限
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,同时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;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累计3年,岗位待遇按月发放。拟安置人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务协议,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《劳动合同法》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。
五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属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:
1.从事个体经营或投资、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,担任企业董事、监事或其他职务的。
2.社会保险在职参保的。
3.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。
4.公职人员或村 (社区)干部亲属报名未进行备案的。
5.领取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(含公益性岗位安置、企业吸纳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)期满的。
6.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。
7.不具有与报名岗位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履职能力的。
8.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。
滕州市洪绪镇人民政府
2024年10月28日
附件:《2024年滕州市洪绪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信息表》.xls